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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广西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人民群众身边“关键小事”,治理市场监管领域“顽症”,持续开展打击民生领域计量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一批计量违法案件,震慑计量违法经营者。近日,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起民生领域计量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典型案例。
2024年5月29日,来宾市兴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来宾市兴宾区某副食经营部使用的1台电子计价秤,执法人员将2kg砝码放于当事人的电子计价秤上,按功能键“单价1”“单价2”“单价3”等,重量显示为不同重量及结算费用,该电子计价秤经来宾市计量测试研究所检定为不合格。经立案调查,当事人使用破坏准确度计量器具的行为违反了《计量法》第十六条、《计量法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和《计量法》第二十六条及《计量法细则》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没收1台电子计价秤,并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月24日,来宾市兴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高槐村民委来宾市某木业有限公司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当事人使用的1台电子汽车衡数字式称重显示器上无强制检定合格标志、接线盒上缺失一个检定封缄。经来宾市计量测试研究所的工作人员现场检定,该电子汽车衡检定结论为不合格。经立案调查,当事人破坏计量器具检定封缄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及《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没收当事人使用的电子汽车衡1台,并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1800元的行政处罚。
“计量器具准确与否,事关民生安全发展,我们采取行政指导、行政处罚、社会曝光等工作措施,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民生领域计量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鲁臻 廖胜华)